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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政时评

事莫贵乎有验

稿件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6-06-29 09:41:06

  “事莫贵乎有验,言莫弃乎无徵”出自东汉徐干《中论·贵验》,意为事情没有比有验证更为宝贵,言论没有比无证据更应抛弃。此语道出事实验证的重要性,强调实证是判断事理真伪的基础,对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
  重实证、黜虚伪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。春秋时墨子提出以“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”“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”“发(废)以为刑政,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”作为检验言论真伪标准的“三表法”,强调要重实证、尚实践。无独有偶,战国时韩非子主张的“循名实而定是非,因参验而审言辞”,东汉王充指出的“疾虚妄”“效之以事”,以及同为东汉的王符提出的“论士必定于志行,毁誉必参于效验”,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,强调要以事实效验作为判断虚实、真伪的标尺。

  实证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,也是从政者必备的基本功。从政者行事秉持实证,能尽力避免因个人主观臆断、片面经验等导致的偏差和不良后果,确保决策、施政过程的科学性和实效性。北宋沈括凡事“必目睹其验”,主持汴河疏浚工程,实地勘测汴河下游从开封到泗州淮河岸八百多里河段地势,用“分层筑堰测量法”将两地之间地势高差精确到寸分,以精准的数据、可行的方案确保工程实效,从而惠泽百姓;明代徐光启以“责实”为行事圭臬,崇尚实学,为救灾救荒,在闽南推广甘薯种植,证明种植甘薯水土不是决定性因素,打破“橘逾淮为枳”的传统认知,并撰写《甘薯疏》加以推广。

  道不虚谈,学求实效。实证不仅关乎工作方法,更彰显价值取向、政绩观。真正做到实证,要实事求是,尊重客观规律,一切从实际出发。要将实证内化为自身的一种价值准则,贯穿于决策、执行的全过程。决策前,要深入调研,精准把握本地实际、所处阶段、未来趋势以及群众诉求,做到因地制宜,切勿为个人政绩搞“一刀切”、盲目跟风攀比。作决策时,要充分论证,积极运用数据、实验和技术手段,广泛听取专家学者、行业从业者、广大民众意见建议,防止“拍脑袋”决策、“一言堂”定夺,确保每一项决策科学精准,符合客观规律、时代大势、当地实际和百姓意愿。决策实施后,要建立跟踪评估反馈机制,量力而行,防止急躁冒进、层层加码。实施结果以实际成效、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标准。谷文昌初到东山,针对风沙这一百姓痛点,组建“沙荒调研队”,踏遍全县四百多座沙丘,绘制沙丘位置图,成立试验小组攻克木麻黄种植技术难题,历经十余年,全县累计造林8.2万亩,400多座沙丘、3万多亩荒沙滩全部绿化。正是这种时时、事事立足实际的实证精神,让他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在一百多公里海岸线上筑起“绿色长城”,赢得百姓敬仰和尊崇。

  当前,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,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,干事创业坚持以调研开路,多到基层走走,多听听群众心声,多试点多论证,以“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情怀和担当,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。(余足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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